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完成后,土壤污染責任人應當委托有關單位將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株洲市清水塘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補充調查工作,并完成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編制,現公示調查報告相關內容。
一、地塊土地權屬人
石峰區土地儲備中心
二、地塊調查單位
單位名稱: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
聯系人: 梅丹兵
聯系電話: 17600716654
三、信息公示內容
本次公示將本報告全本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附件: 湖南省株洲鑫正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原廠址場地環境補充調查報告
一、地塊土地權屬人
石峰區土地儲備中心
二、地塊調查單位
單位名稱: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
聯系人: 梅丹兵
聯系電話: 17600716654
三、信息公示內容
本次公示將本報告全本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附件: 湖南省株洲鑫正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原廠址場地環境補充調查報告